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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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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职能  
各科室职能  
     
  惠州市气象局是广东省气象局和惠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主管我市气象工作的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科、行政执法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设气象台、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市财务决算中心和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现有干部职工55人,离退休人员29人。下辖龙门、惠东、博罗、惠阳四县(市)气象局,设有四个人工气象站,14个自动站和一个雷达站。
  随着现代化突破性的发展,我市气象局先后建立了“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气象灾害预警系统”“静止气象卫星接收处理系统”、“中尺度天气监测、采集系统”和“121气象咨询服务系统”等一批现代化技术设备、业务系统。实现了气象通信从陆地为主转变卫星为主的自动化,业务网络和信息传输高速化,预报操作从手工分析发展到MICAPSI作平台上人机交互处理的无纸化,服务手段多样化,办公也基本实现了自动化。
  气象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市气象事业的迅猛发展,气象工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从1995年至1998年我局连续获省气象局综合预报优质奖,名列全省第1—2名,多次被省气象局和市政府评为抢险救灾工作先进集体和省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1997年被省人事厅和省气象局授予全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1999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00年我局档案管理工作被国家档案局授予“国家二级”管理单位。
  目前,我局正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62号令,即《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多种宣传媒体以及121气象信息服务电话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公众天气预报服务。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服务的前提下,我们还通过气象警报系统,计算机网络、寻呼系统以及传真电话等多种手段向广大用户提供气象专业服务。同时,我局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防雷减灾的职责,积极开展防雷设施定期检测、防雷设施安装设计审核,防雷工程验收和雷电灾害的勘测取证、调查等行政管理职能,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省政府颁布《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加大宣传力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使防雷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效果,2000年我市局防雷检测所被省局评为省防雷减灾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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